圖為最高法院大法庭。 刑事案件在臺灣,被告在法律上都有米蘭達三原則和相關不正訊問的保障,但在實際司法實務上,是否能具體落實,或落實情況如何,很值得關切。這一次節目,主持人介紹最高法院最近剛出爐,非常具體把檢警在偵訊中的不正訊問提出了糾正。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3084號判決,在判決書的前頭就寫著,「靜默不語,是被告自由陳述的權利,此時此刻,法治國的聲音無比清晰」。員警在案件訊問中,不能依法行事,將構成不正訊問,針苦訊問的證據發成無法采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