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圖:中央社)
陸委會28日上午表示,李明哲基於對中國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,和中國大陸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經驗的相關言論與網路傳遞,並未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,因此對於這樣的判決,我方各界沒有辦法接受。
陸委會強調,此案嚴重影響兩岸交流,陸方必須釋放李明哲,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:『(原音)對於這樣的結果,我方各界沒有辦法接受,與民主、自由等普世價值完全背離,勢必對兩岸交流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,也會衝擊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;我們要求,陸方必須早日釋放李明哲先生。』
陸委會指出,陪同李明哲家屬前往中國大陸的友人王麗萍無法順利入境,相信各界對於陸方的處置都無法認同或接受,政府對此已表達不滿與遺憾,陸委會要重申,陸方必須確保李凈瑜女士及相關陪同人員在陸期間的安全,並使他們順利返台。
陸委會表示,台灣社會高度關注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自由,陸方應確保李明哲在陸期間的身體健康並保障其應有權益,陸方也應確實依相關規定保障家屬依法探視李明哲的權利;陸委會強調,李明哲是我們的國民,政府會繼續努力,直到他平安返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