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種觀點:中國的民主化進程,根本問題是農民素質跟不上去,所以民主選舉要一步一步從鄉村開始,然後是縣市級民主。
這曾是主流社會甚至大陸精英們的共識,當我回憶起鄉村社會的細節,驀然發現是中國的村莊,而非中國的城市或京城更具民主精神與共和狀態,甚至個人自由意誌的體現,村莊更勝過城市。
安徽小崗村分田到戶,是一次民主契約行為,所以是一次偉大的光榮革命。而當時的另一個「村莊」中南海,既無民主也不守契約精神,它是被村莊牽引著恢複常識,中國才有了一次經濟轉型。
村民議事與村莊「小民主」
大約在1974年夏秋之季,這是我至今記憶清晰的一次村民會議。
村里一位在縣城當股長的查姓叔輩,認真地在談村里的人口與土地,大意是說,人口日益增多,土地正無法保證村民糧食供給,長此下去,將會是怎樣的後果。
我感受到父輩們的焦慮,問題很嚴重,但似乎無解,查股長似乎在提醒村民,控制生育或者開墾田地。
後來,村里確實在坡地上開墾了稻田,但問題仍然無解,直到文革結束,分田到戶,市場經濟,解決了農村資源嚴重匱乏問題。
思考村莊的「民主」問題,其實是多層面的,村莊內部的村規民約,選舉生產隊長,村民們都有決定權,村民會議的決定權還包括男女工分計分,青少年何時可以參加勞動,糧食如何按工分分配,山林資源的利用,等等,事無巨細,基本都由村民眾議決定,即便沒有全部村民參與,制定出來的決策,基本符合絕大多數人的意願。
農民對土地的主權與民主
村莊這樣的小共同體,非常自然地形成了民主與共和機制,規約精神與道德感並存。一些村莊有成文的鄉村規約,而沒有成文規約的鄉村,人們也能依據道德規則與村民共識來規範自己行為。
對村莊歷史瞬間的記憶,我若有所悟:村莊有自己的民主或議會,那些認為中國農民愚昧不能行使民主權利的觀念,完全是無視民間現實;其次,有些問題村民是無解的,因為封閉的公社化,任何村莊與村民都無法解決人口增長與田地有限的矛盾,只有開放的農村與市場,才有可能解決。
國家對村莊自由的公然剝奪,一次是秦朝,編戶齊民與連坐制度,鄰里之間揭發使人人自畏;另一次就是中共建政之後,村民們不僅生活生產自由度被公然剝奪,土地主權也因此喪失,這是繼周朝的井田制之後,漫長的歷史進程中,農民土地主權第一次被國家收歸集體所有,在異族統治的元朝與清朝,土地主要都在村莊農民手中。而土地主權是村民的生命主權,正是它的喪失,隨之就有了五十年代末持續三、四年的大饑荒,而到了七十年代由於人口的增長,大量的村莊村民糧食無法自給,逃荒要飯成為必然。
小崗村的「光榮革命」
我們小村莊的會議,並沒有引發大變局,頂多只是多開墾了幾畝田地,因為村民們畢竟還有一些自留地,衣食暫且可以維持。
而在我們安徽的北方,一次村民「民主會議」卻可比所謂的粉碎四人幫一樣的深刻地影響著中國當代社會進程。
1978年12月的一個夜晚,鳳陽縣小崗村的村民嚴立華家裡「密會」,18位村民擠在一間土墻屋裡。29歲的嚴宏昌初中畢業,他負責將大家的討論內容起草成了一份「盟誓」:「我們分田到戶,每戶戶主簽字蓋章,如以後能幹,每戶保證完成每戶的全年上繳和公糧,不在(再)向國家伸手要錢要糧,我們幹部作(坐)牢割頭也干(甘)心,大家社員也保證把我們的小孩養活到18歲。」
因為是秘密盟誓,所以簽名顯得悲壯:帶頭人嚴宏昌的名字簽在最上面,下面挨個是關延珠、關友德、嚴立富等人的名字。不會寫字的,由嚴宏昌代寫,讓他們本人在自己名字上按手印。
正是這張按滿紅手印的「托孤」契約,改變了中國億萬農民與中國的命運,回想起來是一件多麽荒誕的事情,數千年土地主權都在農民自己手中,卻被中共收歸集體所有,農民們冒著違法的風險將自己的土地分包給各家各戶,居然可以影響一個社會主義大國歷史進程。
只要將田地歸自家耕種,就不用餓肚子和出去討飯了。分田到戶前的的小崗村,吃糧靠供應,花錢靠救濟,生產靠貸款,為了生存,許多人秋收之後不得不去討飯。
小崗村民分田到戶,其實是一次偉大的「村莊民主」與契約行為,不僅有民主眾議,還有文字契約,如果領頭人因此繫獄,其它村民要包養這些受害者的家人,通過契約來體現人道關懷。
村莊恢複了常識,生活有了著落,國家跟著村莊恢複了常識,社會因此走向正常。
這份契約還原後存在大陸中國歷史博物館中,它實為中國農村改革的民主憲章,中國的改革是村莊被農民迫害啟動的,而非所謂的鄧小平策劃的宏偉藍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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